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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举行,专家学者共议法律热点话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15:12:00    

4月20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国家法官学院教授高贵君、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刘筠筠、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彬、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苏号朋、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资深副会长张文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曾文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导孙树光、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京都律师事务所CEO褚长志等专家学者莅临现场。

论坛现场。图/京都律师事务所

【1】京都食药中心将刊发多部法律专著以飨行业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在致辞中介绍,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于2024年4月20日,是我国第一家由律师事务所成立的专门专注于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的研究机构,成立以来,它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苏号朋、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资深副会长张文虎在致辞中提及,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专家表示,随着全产业链复杂化和全球化,安全和犯罪的问题在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各个方向延伸,期间新的犯罪对传统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法学界、科技界、企业界深化合作,在打假维权、标准制定、公众科普等领域形成长效联动机制,构建一个更智能、更有韧性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为“健康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律师表示,未来食药中心将保持专业化小论坛和综合性大论坛并重,通过整合研究员和团队,重点就食品类犯罪及行政处罚、药品类犯罪及行政处罚,以及环境类、知识产权类四大板块展开研究,在现有《环境犯罪理论探索与实务精解》等两本书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药品企业行政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解析与辩护策略》等专著,并将食品药品、环境类和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案件的发展情况形成报告,给行业起到总结性、引领性的工作。

【2】与会专家学者共商环食药知问题

“共同犯罪居多,这是环食药知体现出的特点,上下游、跨区域、线上线下的配合的犯罪特别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春雷在以《环食药知犯罪及打击治理态势》为题的主旨发言中表示,尤其要注意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深度融合完成侵权犯罪,这些假冒商家存在订单化生产,通过减少库存、规避打击,在执行时货标分离、夹带运输,加上跨境情况突出,提升了公安打击难度,“行业需要协同共治、多方参与,这里面新的犯罪手段,作为专业律师也要注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在《环境犯罪辩护要点》主旨发言中提及,环境犯罪的制裁有扩大化现象,要特别注意为被动参与且根本不可能从违法行为中得到利益者进行无罪辩护。但他也提出,当下环境案件辩护专业律师严重匮乏,非专业辩护不能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概念术语,行业里不少律师对案件要件、知识体系理解不深,环境犯罪中涉及的基本符号、缩略语含义不明。这需要大量律师专精研究,从而解决具体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筠筠就《人工智能视域下算法推荐与平台责任研究》为题进行了发言。她认为,在司法领域中,新技术对互联网服务平台、法律责任的影响,以及相关技术措施、法律边界的认定一直存在不小的争议。如算法推荐与主体责任,在讨论时应该摆脱拟人化的想象,寻找问题的根源,也就是谁在控制算法推荐,谁在实施推荐行为,谁在从中获利。“算法推荐的结果和风险损害并不是绝对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避免”,对于平台中存在的小概率、小范围的轻微侵权损害,权利人应当有一定的容忍,对于其中大概率、大范围严重的侵权损害,平台应当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并且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有效处理和避免,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论坛现场。图/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袁彬就食品安全问题,分享了《妨害食品安全管理行为的刑法学思考》这一专题。他经过梳理发现,这些年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案件,有一些是食品本身有问题,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毒有害,但更多是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有过程性问题,于是涉及食品安全的罪名在实践中就会出现扩张。袁彬表示,在刑法适用上,要不要借鉴妨害药品管理罪,比如说许可证的问题、特殊食品的保护问题和其他问题作入罪考虑,可以作进一步探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文远重点分享了食品安全生产中经常会遇到的职业打假人问题。他说,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打假问题与日俱增,要注意存在超过合理生活范围的知假买假行为,而此类职业打假一般不会轻易诉讼法院,会先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在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后打官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年新颁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不罚和轻微免罚,斩断了职业打假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达到自己的目的。保护小微企业,不因为这些微小的瑕疵生产经营行为而遭到过重的赔偿或处罚,更加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孙树光则围绕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重难点展开探讨。他介绍,侵权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型、违反义务型和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在实务中,还需要依据具体行为严格认定损失。同时,保密性概括条款并非当然无效,它的处理需结合侵权人事后是否实际知道他所接触或获取的信息是否是商业秘密,是否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以及相关信息实际泄漏的可能性等进行综合性判断。

会上,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与京都食药法律研究中心签署战略协议。双方承诺,致力于形成业界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提升合作双方业务能力,推动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理论和实践发展。

同时,京都食药法律研究中心重庆分中心、上海分中心和郑州分中心宣布成立,文中武、陆向辉、王勍文律师分别出任分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等5名专家学者、14名律师学者成为中心专家顾问和研究员。

今年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的30周年,此次论坛也是京都所30周年系列大型活动之一。后续京都所还将举办刑民商事等法律论坛,持续以法治理论结合实务现象,推进行业和社会变革。

九派新闻 龚凌蔚

编辑 万璇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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